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
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

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3.济公积金管〔2017〕6号管委会会议纪要审议决定,今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浮动,不突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管委会不再审议,授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并报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理方式

窗口办理:单位专管员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单位专管员登录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申材料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窗口办理,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中心提供);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网上办理,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只要根据操作页面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即可。

、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窗口办理,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专管员应携带U盘到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先行拷贝电子版《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再填入确定后的新基数和比例,自行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供至窗口申请办理,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告知专管员不予办理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专管员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3.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办结后,当场告知专管员该业务办理结果。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网上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单位专管员以CA数字证书的方式登陆网上办事大厅之后,点击基数调整清册页面中基数调整按钮,进入基数调整受理页面,页面默认显示单位所有正常状态职工列表。

2.调整:在需要基数调整的职工账户信息中,填入新缴存基数,调整后月缴额自动计算显示。录入完成并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页面关闭,数据自动显示到上级页面中的基数调整清册数据列表栏内。

3.提交:选择正常范围内的基数调整数据,点击提交按钮,系统页面提示业务办理成功。

调整基数人数较多时,可以通过基数调整模板批量导入的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网上办理调整比例业务,可参考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流程。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1.每年允许办理多少次调整基数和比例业务?

答:年度调整基数和比例每年仅支持办理一次,具体调整时间、额度区间、比例区间以公积金中心正式发文为准。

2.缴存比例上升与下降的办理方式相同吗?

答:调高缴存比例按照此办事指南办理,调低缴存比例参照《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办事指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