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指南】购买二手住房申...
【白话指南】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1.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是否可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该继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贷后停缴的,视为违反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上浮贷款利率或提前收回贷款。

2.准入条件中,个人信用良好怎么界定?

答:缴存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时,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记录中近2年内有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的、被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予支持贷款。

3.贷款批复后,资金划转给买方还是卖方?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资金应支付给卖方。为了方便资金划拨和回收,买卖双方应提供同一银行的借记卡。

4.承诺办结时限的7个工作日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信贷业务办理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借款人、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中心、受托银行等4个主体。中心承诺在本单位内部运转的环节7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在综合服务大厅签约岗通知借款人签约并办理抵押之前,5个工作日办结;借款人办理抵押之后,信贷科领取权证直至发放贷款,2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