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下调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现就执行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
2015年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7日
附件1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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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85 |
1.6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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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
3.50 |
3.25 |
五年以上 |
3.75 |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