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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时间:2015-04-30 来源: 作者: 浏览: 3 次
 为了保持中心清洁卫生,为全体职工、群众创造一个“文明、舒适、整洁”的办公、服务环境,特制定环境卫生评比制度如下:
一、卫生要求

  1. 服务大厅每天下午下班后对服务大厅进行清洁工作,人员由服务大厅自行安排;其他各科室每天早上7:50到岗开始打扫各科室卫生。
  2. 中心职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穿着适合工作的服饰。
二、为了促进在中心内部形成争创清洁卫生先进科室的氛围,中心将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
  1. 评选小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选派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2. 评选时间:每周四下午5点定期评选及不定期评选。
  3. 参选对象:办公室、档案室、审计信贷科、网络科、财务科、执法科、服务大厅等科室。
三、评选办法及结果运用
  1. 评选采用百分制。
  2. 评选小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各科室打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打人情分。
  3. 评选结果将在中心公告栏公示,评分排名在第一位的科室将获得卫生流动红旗,连续三次获得流动卫生红旗的,中心将酌情进行物质奖励;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科室将负责在下一周每天对三楼走廊进行清洁。
四、本制度自2015年3月16日起执行。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