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中心清洁卫生,为全体职工、群众创造一个“文明、舒适、整洁”的办公、服务环境,特制定环境卫生评比制度如下:
一、卫生要求
一、卫生要求
- 服务大厅每天下午下班后对服务大厅进行清洁工作,人员由服务大厅自行安排;其他各科室每天早上7:50到岗开始打扫各科室卫生。
- 中心职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穿着适合工作的服饰。
- 评选小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选派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 评选时间:每周四下午5点定期评选及不定期评选。
- 参选对象:办公室、档案室、审计信贷科、网络科、财务科、执法科、服务大厅等科室。
- 评选采用百分制。
- 评选小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各科室打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打人情分。
- 评选结果将在中心公告栏公示,评分排名在第一位的科室将获得卫生流动红旗,连续三次获得流动卫生红旗的,中心将酌情进行物质奖励;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科室将负责在下一周每天对三楼走廊进行清洁。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