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二、实施依据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一、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223号)文件规定:“(一)各地要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二)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自主缴存者享有《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4.《济源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济公积金〔2023〕11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遵循自愿缴存原则,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准入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遵循自愿缴存原则,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七、申请材料
此业务由本人办理,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心提供);
2.本人身份证;
3.受委托银行的有效银行借记卡。
八、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3.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办结后,当场告知该业务办理结果。
九、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科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三、常见问题解答
1.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额应该怎么确定?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额以公积金中心年度调整基数和比例文件规定为准。
2.若单位缴存账户名下有个人缴存账户,但是缴存职工已经从原单位离职,能否自主缴存?
答:凡已在单位缴存账户名下设立个人缴存账户,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封存账户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支持转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