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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办事指南

时间:2021-03-31 来源: 作者: 浏览: 3 次

一、事项名称

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

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单位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前款所称确有困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二)发生严重亏损的;(三)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四)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理方式

窗口理:单位专管员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申材料

此业务由单位专管员办理,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中心提供);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4.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或决定。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专管员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专管员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报转稽查科进行复核

3.复核:稽查科对受理岗所转交业务的准入条件、申请材料、缴存单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核实,并提出办理意见,报中心领导班子审批。

4.审批:中心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会议,根据复核意见,综合考量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影响,并提出审批意见,转交业务科室办理。

5.办结:综合业务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于不予办理的,退回原材料并告知理由;对于准予办理的,当场办结并告知专管员办理结果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1.单位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办结后,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答:单位降低比例或缓缴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超过1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经营效益好转之后,申请提高比例是否要求一步到位?

答:缴存单位根据经营状况,可逐步提升缴存比例,比例范围是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