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转移
二、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八条第二款:“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之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九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单位专管员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单位专管员登录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仅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六、申请材料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表(中心提供);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启封时同步进行基数调整模板(中心提供)。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网上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只要根据操作页面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即可。
个人账户异地转移由职工本人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中心提供);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专管员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当场告知专管员不予转移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专管员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3.复核: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依据岗位职责对受理岗所推送业务的准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环节办理情况等要素进行复核,对于办理不合规的,当场告知专管员不予转移及理由并退回原材料;对于办理合规的,予以复核通过。
4.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办结后,当场告知专管员该业务办理结果。
单位专管员若选择网上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单位专管员以CA数字证书的方式登陆网上办事大厅之后,点击职工转移页面中新增按钮,进入职工转移受理页面,转入单位查询栏内,录入转入单位信息,点击查询之后,转入单位信息栏会自动反显数据。
2.查询:在查询条件栏内输入职工缴存账号、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后点击查询,职工信息栏内会自动反显该职工信息,点击重置后查询条件栏清空。
3.提交:录入职工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数据保存成功,页面关闭,返回到上级页面。数据显示到转移受理页面数据列表栏内,选中变更业务数据,点击提交按钮,系统页面提示业务办理成功。
缴存职工选择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转出办理:缴存职工在转入地申请办理之后,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进入异地接续平台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直接确认转款。
2.转入办理:缴存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表》。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按照职工填写的内容在异地接续平台申请、提交,等待转出地中心审核、转款。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科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一、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单位在综合业务窗口,应该怎么同时办理多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
答:同城转移3人(不含)以上的,单位专管员应携带U盘到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先行拷贝电子版内部转移表,再填入相关信息,自行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携带至窗口办理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