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二、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7.2.1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五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三)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并监督贷款的用途。”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主贷人缴存账户余额、共贷人缴存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息,包括办理“冲还贷”业务、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贷款三类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办理“冲还贷”业务的,申请人双方的账户余额之和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或者双方月缴额之和大于月还款额(依据业务系统生成的当月还款计划计算);
2. 该笔贷款不存在未归还逾期金额;
3.主贷人及共贷人无住房公积金担保和账户冻结情况;
4.办理“冲还贷”业务、提前部分还款的,申请人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月份在3个月以内;
5.办理“冲还贷”业务、提前结清贷款和使用还款银行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的,贷款资金发放之后即可申请办理;使用缴存账户余额冲抵方式提前部分还款的,需正常还款1年以上方可申请办理。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七、申请材料
选择窗口办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与所在银行签订公积金扣款合约的还款银行卡;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选择网上办理的,根据操作页面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不再上传任何资料,由申请人独立办结。
八、扣划方式
“冲还贷”业务由主贷人和共贷人分别申请办理,且仅支持主贷人符合条件办理之后,共贷人方可申请办理。“冲还贷”协议生效后,按照主贷人缴存账户、共贷人缴存账户、主贷人还款银行账户的先后顺序,采取非足额扣款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且只有前一个账户余额不足时,方可划扣下一个账户,缴存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0元。
支持使用主贷人缴存账户、共贷人缴存账户或主贷人还款银行账户提前还贷,在各自缴存账户留存六个月缴存额的情况下,由主贷人和共贷人按“整百位”冲抵的方式分别申请办理,且全年不限还款次数。
九、办理流程
选择窗口办理的,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并解释原因、退回材料;对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3.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办结后,当场告知申请人该业务办理结果。
“冲还贷”业务支持个人版网厅或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选择个人版网厅办理的,申请人登录账号之后,在“我要还款”模块中,选择进入“冲还贷签约”页面,核查基本信息之后,在需要签约的贷款关联人处,点击“新增协议”即办理成功。
选择微信公众号办理的,申请人登录账号之后,在主页面中选择进入“冲还贷签约”子页面,核查基本信息之后,点击“添加协议”即办理成功。
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业务支持个人版网厅或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选择个人版网厅办理的,申请人登录账号之后,在“我要还款”模块中,选择进入“提前部分还款/结清贷款”页面,核查基本信息之后,在“提前还款”信息栏处按照自身需求和页面提示选择相应事项,输入相应金额,点击提交即办理成功。
选择微信公众号办理的,申请人登录账号之后,在主页面中选择进入“提前还款”子页面,核查基本信息之后,按照自身需求和页面提示选择相应事项,输入相应金额,点击提交即办理成功。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科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四、常见问题解答
1.借款人签过“冲还贷”协议后,什么时间生效?
答:每月15日是贷款回收数据匹配时间,为避免贷款本息计算错误,不支持办理“冲还贷”业务;每月15日之前办理的,当月扣款日自动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月15日之后办理的,下月扣款日自动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冲还贷”协议生效之后,能否取消?
答:“冲还贷”业务终止分为职工申请终止和示范区公积金中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终止。职工因个人原因终止“冲还贷”业务时,应提前向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或者通过网办平台自主办理。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示范区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冲还贷”业务:
(1)缴存账户处于封存、冻结状态的;
(2)缴存账户欠缴三个月以上的;
(3)该笔贷款存在未归还逾期金额的。
3.“冲还贷”协议生效之后,借款人应履行什么责任?
答:借款人应及时了解本人缴存账户余额和还款银行账户资金状况,若缴存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及时向银行还款账户内存入足够资金,保证每月还款日正常还款,否则造成逾期等责任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4.职工退休之后,原单位已经封存缴存账户的,能否办理与缴存状态挂钩的“冲还贷”、提前部分还款等业务?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职职工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原单位在职工退休之后需要代为办理缴存账户封存业务,此时缴存职工已经尽了缴存义务,不再具备缴存条件,因此视为正常缴存,可以办理与缴存状态挂钩的“冲还贷”、提前部分还款等业务。但是,该业务需要退休职工提出申请,目前仅支持窗口办理。
5.办理过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后,当年是否能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答:办理过提前部分还贷业务后,当年仍支持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6. 为什么缴存账户余额冲抵方式提前部分还款的,需正常还款1年以上方可申请办理?
答:贷款额度计算以缴存账户余额为基准,职工已经享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制度红利,若即刻支持缴存账户余额冲抵贷款,则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则无意义。因此,使用缴存账户余额冲抵方式提前部分还款的,需要正常还款1年以上。
7.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答:贷款回收数据匹配期间(每月15日),不支持办理;每月15日之前,可直接办理;每月15日之后,还完当期贷款本息之后方可办申请办理。
8.贷款结清之后,职工还有哪些后续业务需要办理?
答:职工贷款结清之后,应通过个人版网厅或住房公积金窗口打印结清证明,然后到示范区公积金中心档案室领取贷款档案,并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解除抵押业务,此时因贷款而产生的债权担保、处置权受限状态才算解除,房屋的产权完全归职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