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退休的;”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缴存职工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缴存职工登录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豫事办APP自助办理。
六、申请材料
选择窗口办理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的I类银行卡(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的封存职工不再提供退休证;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凭证;
5.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选择网上办理的,申请人不再上传任何资料,只需要根据操作页面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即可。
七、办理流程
选择窗口办理的,应遵循以下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申请人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资料,对于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填写打印《提取受理回单》。
3.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办结后,当场告知申请人该业务办理结果。
选择网上办理的,申请人登录个人版网厅、微信公众号之后,点击“我要提取”模块,进入“退休提取”页面,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即可。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科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一、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1.退休提取业务对缴存账户状态有什么要求?
答:缴存职工正式退休之后,应由原缴存单位办理封存手续,并且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冻结账户的,解除之后方可办理。
2.退休之后还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退休之后不再具有职业收入的缴存条件,不支持继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