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房地产销售及职工购房状况,为了切实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满足职工住房需求,2011年7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在职工住房贷款中增加5万元基础装修贷款额度。贷款职工申请5万元基础装修费应具备以下条件: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首套房贷款;3、购买商品房,且是一年内的新房;4、基础装修费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提出申请,不能单独申请5万元贷款;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房产抵押方式。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首套房贷款;3、购买商品房,且是一年内的新房;4、基础装修费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提出申请,不能单独申请5万元贷款;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房产抵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