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和职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济源全域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和注销 “一件事”联办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办事项 本通知所指的“一件事”联办,是指企业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缴存账户注销登记业务,无需再单独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 二、联办模式 (一)企业注册登记和公积金缴存登记联办。企业在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注册登记时,可在企业“设立登记”模块中点击“公积金信息”选项,再勾选“预约公积金业务”,依据业务提示选择或填报相关信息,并保存进入下一步,平台系统将自动推送采集信息至公积金业务系统。公积金业务系统自行识别所推送信息,无需窗口人员审核,实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完成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联办平台。 (二)企业注销登记和公积金注销登记联办。企业在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时,在注销登记模块中点击预检,系统将自动校验该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实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步注销企业缴存账户,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联办平台。 三、联办优势 (一)减少环节,实现“一次办”。联办前,企业需先办理或注销营业执照,再单独前往公积金中心设立账户或注销账户,是“串联”模式,环节多、流程长。通过联办平台,在企业注册或注销时可同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变“串联”为“并联”,实现“一次办”。 (二)精简材料,实现“一表办”。联办前,企业在公积金中心开户或注销时,需再次提交营业执照或注销凭证等多项纸质材料。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企业填报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数据,将实时推送至公积金业务系统,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从源头上杜绝重复证明,材料精简率达100%。 (三)压缩时限,实现“即时办”。联办前,企业经办人需要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排队、提交材料,窗口人员受理后还需进行人工录入、审核等操作。通过联办平台,整个办理流程在线上进行数据校验,取消窗口人工操作环节,实现“即时办”。 (四)降低成本,实现“轻松办”。联办前,企业需要为单独办理公积金开户或注销支出时间、人力、交通等显性与隐性成本。联办平台以“零跑动、线上办”模式,直接为企业消减了上述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轻装上阵,专注发展。 四、服务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同。市场监管局与公积金中心将建立常态 化协同工作机制,设立并公布“一件事”联办服务专线(市场监管局:0391-6633426,公积金中心:0391-12329),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联办平台的日常运维、业务协调与数据监测,及时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办流程畅通无阻。如遇系统升级或临时故障,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公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办事的影响。 (二)实行帮办代办。针对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线上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市场监管局与公积金中心将联合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窗,配备专职帮办员,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申请指导、材料填报、系统操作等“一对一”贴心服务。同时,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网点等社会力量参与帮办代办,延伸服务触角,构建多元化的便民服务网络,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平等享受改革红利,实现“无障碍”联办。 (三)完善接续服务。对于通过联办平台办理业务的企业,公积金中心将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店小二”式服务机制,通过主动对接、提前告知、全程跟踪等方式,为企业开办后的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申报、比例调整、信息变更等后续业务,以及企业注销前的职工个人账户缴存、封存、转移等事宜,提供“一站式”咨询指导和优先办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