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非加装电梯)
二、实施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指出,“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缴存职工到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或建行济源分行住房金融业务中心,或交行济源黄河大道支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申请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作为提取申请人,分别提取各自缴存账户余额,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济源行政区域内,职工拥有的首套房或二套房采取每户分摊费用的方式改造老旧小区;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政府部门验收之日起3年内(以验收文书登记时间为准);
3.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提取申请人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未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缴存账户冻结等情形;
5.老旧小区改造提取项目准入申请已经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核。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提取申请人到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或建行济源分行住房金融业务中心,或交行济源黄河大道支行申请办理
七、申请材料
提取申请人在办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业务之前,相关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公司其中之一)应提交以下材料办理项目准入:
1.提取公积金的项目申请书;
2.列入政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相关文件(含每户分摊费用协议);
3.改造项目验收通过的相关文书;
4.参与改造业主名单。
提取申请人在办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I类银行卡(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其中之一);
2.不动产权证书、家庭成员房屋信息查询单(公积金中心提供);
3.每户分摊费用发票;
4.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八、提取频次和额度
1.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申请人可以在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各自缴存账户余额。
2.在各申请人缴存账户留足6个月缴存额的情况下,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每户分摊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的实际出资额,具体金额精确到百位。
九、办理流程
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责任单位在办理项目准入时,应遵循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责任单位携带相应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稽查科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稽查科接收准入申请之后,对准入条件、申请材料、改造项目和人员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提出办理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3.审批: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根据受理意见,综合考量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影响,并提出审批意见,转交稽查科办理。
4.办结:稽查科将审批意见告知责任单位,对于不予办理的,退回原材料并告知理由;对于准予办理的,转交综合服务大厅予以办理。
提取申请人在办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时,应遵循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申请人携带相应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含银行代办窗口)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符合条件、 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填写打印《提取受理回单》。
3.复核: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依据岗位职责对受理岗所推送业务的申请条件和材料,以及受理环节办理情况等要素进行复核。对办理不合规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并退回原材料;对办理合规的,予以复核通过。
4.办结: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复核通过之后,业务系统划转相应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申请人查询到账后办结。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或建行济源分行住房金融业务中心(沁园路丹尼斯对面),或交行济源黄河大道支行(黄河大道与愚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执行,银行代办网点以银行工作时间为准。
十四、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业务,需要限制在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范围内?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于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适用于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群体,而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超出了基本住房需求的范畴,带有投资属性。住房公积金作为互助性基金,不应支持非自住、投资性的住房消费。老旧小区改造是对现有自住住房进行宜居性提升,属于对基本居住条件的改善。政策限定于首套和二套房,正是为了确保这笔资金是用于解决职工及其家庭实际居住的房屋安全和品质问题,使其真正服务于居住属性,而非用于其名下多套房产的增值。
2.办理购买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之前,为什么需要项目准入环节?
答: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方面,涉及具体改造事项较多,不同的小区的改造事项有所差异,无法按照相同事项提取。基于老旧小区改造从项目立项到项目验收全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主体明确、档案齐全的现状,可将所有改造事项不作区分,统一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一小区的准入材料具有唯一性,由改造责任单位一次性集中申报后,该小区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个人提取时便无需再重复提交项目层面的证明文件,从而简化了个人办理手续,提高了整体效率。
3.为什么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时间起点从项目通过政府部门验收之后算起?
答: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职工和部门较多,并非完全由职工自主计划、安排和实施,具有一定的外部性。提取业务的核心原则是发生实际消费行为,以通过验收作为提取节点,是确认老旧小区改造这一住房消费行为已经过所有涉及职工和部门同意,是真实、完整发生最客观、最可靠的标志。这能有效防范虚构项目或提前套取资金的风险,确保公积金精准用于已完成的实质性住房改善。
4.若老旧小区改造分摊费用协议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应该如何处理?
答:若老旧小区改造分摊费用协议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需要职工所在单元的业主们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明确最终的实际出资额和分摊方案,确保发票金额能够准确反映每户分摊部分。若职工不愿或无法做出调整的,以提供的正式发票所载明的金额作为实际出资依据进行提取。
5.为什么提取金额需要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且不超过实际出资额?
答:住房公积金和财政补贴均是用于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宝贵资源。政府补贴部分已经直接减轻了职工的改造费用负担,若再将这部分金额计入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数,则构成了对同一笔支出的重复支持,有失公允。
6.此项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业务包括加装电梯项目吗?
答:不包括。本指南所述“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是指非加装电梯类的改造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加装电梯是作为独立项目进行规划、立项、筹资和验收的,并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统一费用分摊与管理体系。因此,公积金中心也将加装电梯提取作为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并列的独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