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积金〔2016〕13号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16年“冲还贷”等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市资金结余情况,现对“冲还贷”等业务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日起停止受理新的申请。
二、正在执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的,继续执行,停止期限另行通知。
三、正在执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的,即日起停止执行。
四、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继续接受申请。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缴纳取暖费业务即日起停止受理。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8日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4日印发